性犯罪不断增多 中国偷拍产业链下的荡妇羞辱

中国关于针孔摄像头的新闻最近几年开始呈现井喷的趋势。从不断被曝光的酒店等摄像头来看,存在于每个地方的摄像头数量,可能远远超出大众的想象。逐步泛滥的偷拍已经引起中国官方的重视,并开始加强治理。

由于针孔摄像头的极端隐蔽性,必须要承认的一个事实就是:被发现的摄像头只是冰山一角。并且,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,无线摄像头已经被越来越多地投入使用。

女性则成为这些偷拍的主要受害者,并发展成为偷拍产业链,而这些受害者因为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及拍摄的隐秘性等,很少选择用法律的形式来捍卫自己的权利,她们同时忌惮于舆论的“荡妇羞辱”。

对于一些成熟的盗摄者而言,偷拍这个行业,早就形成了一个全产业链。把视频存盘后,他们将不同的受害者,根据穿着、体态、年龄、身份等特征依次分门别类,明码标价。淫秽团伙通过专业剪辑,视频可以做得和日本成人影片无异。

而这些违法团伙将拍到的东西集中到手里后,其头目便会和收购这些视频和照片的色情网站联系。上传到色情网站后,由网站对这些内容进行评级认定,根据“质量”的高低给头目支付回报。拿到收成后,头目再对旗下成员进行分配。他们不会随意接触外人,和网站的联系基本都是单线控制。大部分酒店对性变态偷拍这件事,都未予以足够重视。这就增加了官方治理的难度。

不少酒店被发现隐蔽的摄像头对入住人员进行偷拍(图源:VCG)

此外,除了偷拍女性,偷拍男性、男童、女童的视频,这几年也蔚然成风。并且往往能卖出更高的价格。无处不在的摄像头视奸之下,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控制,未来,危言耸听地说,可能没人能从中幸免。

中共党报《人民日报》此前曾专门发微博,针对偷拍事件,提示女性注意针孔摄像头。 中国官方也有针对这方面的法律条文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,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人民币(1元人民币约合0.15美元)以下罚款。

与偷拍产业链带来的巨大收益相比,五百元的惩罚,看起也只是象征形式的惩罚,本质上,并不能起到惩治的作用。安装一个针孔摄像头,只需要不到10分钟。但意外发现一个针孔摄像头,可能需要耗费数日,或者永远不会被发现。低廉的成本、可忽视的风险背后却是庞大的利益。

在大陆微博、知乎等社交网站上,有网友建议:对这些偷拍者,不仅要处以重刑,而且必须实名公开,戴上电子脚链,才能起到法律的警戒作用。 其实,深受偷拍困扰的国家,并不只有中国,还有日本与韩国等。

据韩国国家警察厅统计,韩国2012年共发生偷拍犯罪案2,400起,2015年飙升至7,623起。2006年,韩国性犯罪案件中仅有3.6%的案件涉及偷拍。2015年,这个数字变成了24.9%。

居住在日本大阪的华人自由撰稿人、时事评论员桥本隆则,曾在一篇文章中专门写到了日本的女偷拍师。文中提到,她们可以轻松自如光明正大地进出那些只有女性才能进入的地方:浴室、厕所、试衣间,每一个对于异性有着天然屏障的空间,她们都可以轻松进入,甚至耐心地等受害者在她们可怕的“摄影机”前展示着曼妙的身姿,然后再潇洒地将机器收好,心满意足地走向下一个地点,去寻找心仪的目标。

这些偷拍师一般都有自己的正式职业,从事偷拍这一行当完全是为了赚“外快”,为利益所驱动。 为了改变女性日益艰难的生存环境,日韩两国也做出了部分努力。韩国内阁通过一项法案,禁止在所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场所安装摄像头或类似设备,违者将被处以最高5000万韩元(1韩元约合0.00089 美元)罚款。 两国防偷拍条例规定,不允许静音拍照。快门声被强制开启。 但这些努力,依旧远远不够。造成的巨大社会危害性形成鲜明对比的,是网络性犯罪者们的违法成本之低。而与日韩相比,在中国报案和判刑的比例更低。

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,禁止生产销售偷拍、窃听设备,然而在一些新闻报道中可以发现,在某些大网站上有“挂羊头卖狗肉”出售偷拍设备的广告,更能在一些相对生僻的站点上看到其明目张胆的宣传和销售。偷拍者拿到设备,并不困难。有的偷拍设备甚至可以量身定制。

不管是酒店,还是其他公共场合,从越来越多的关于偷拍产业的新闻报道来看,中国性犯罪、性变态的繁殖土壤近几年似乎变得肥沃。绝大部分女性受害者不敢报案,忌惮于公共舆论的荡妇羞辱。

社会观念与偷拍带来的巨额收益纠缠在一起,以及社会治理在这方面的不到位,助长着偷拍产业链的发展。而女性,甚至儿童,被偷拍的惊恐可能随时都会伴随着她们,担心自己在被偷拍的视频中“一夜成名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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